2017山东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人】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综合类和卫生类的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教育类的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说课内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计划数5人(含5人)以上的,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时间见网站通知。逾期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的考生应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因弃权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进行递补。对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却坚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体能素质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