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陆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21名】
(三)照顾加分
1.从1999年起,经本市(玉林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玉林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一项的加分。
5.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的照顾加分办法另行公布。
四、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75—7221858(陆川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775—7220911(陆川县人社局纪检组)
4、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地址:陆川县温泉镇西滨中路20号(陆川县信用联社大楼北面)
附件: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陆川县部分).xls
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