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儋州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2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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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配齐我市卫生系统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9名。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见附件1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除附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年龄条件:无职称及初级职称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采取职称加分的办法,具体为:护理师、药剂师、医技师加5分,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加10分,副主任医师加20分。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职称加分给予公告,确定并公布笔试及加分总成绩的入围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入围考生,由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考试综合得分(笔试成绩的60% + 面试成绩的40% + 职称加分)、考核和体检情况,从至低分依次择优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