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浏阳市招聘卫计系统专业人才公告【招196人】
(1)身份证;
(2)毕业证或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登记表和就业协议书(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3)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原件;
2、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 。
3、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
4、考核。
(1)本科及以下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全部进入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现场签约程序。
(3)考核采取问答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研究生岗位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6、现场签约
(1)研究生岗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签约人选)
(2)非研究生岗位(不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签约人选);
(3)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先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签约人选);再由参加签约考生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具体签约单位。
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放弃签约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
7、体检
(1)已经毕业的学生待高校专场招聘结束后,由浏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应届毕业须取得毕业证后,再组织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8、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全面的考察。
9、录取、聘用
(1)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录取人员。
(2)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低于三年。
六、其他
考试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位咨询电话:0731-83623967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63608(浏阳市卫计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原标题:2017年浏阳市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专业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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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