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颍东区面向家庭困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招50人】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申论》成绩排序。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认定);
(4)家庭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用。
5、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面、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进取精神、仪表举止等方面。
6、总成绩合成
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按高低分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申论》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7、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8、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者,参加上岗前集中培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企业劳动用工合同,聘期三年,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合同期内对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薪酬待遇
(1)岗位补贴:不低于颍东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250元,今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2)绩效工资:每月1200元,具体绩效考核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3)社会保险:缴纳企业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
咨询电话:3929092(区司法局)
2201223(区扶贫办)
2312110(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2282495(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231962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原标题:2017年颍东区面向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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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