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公告【招1人】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应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③工作经历证明、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④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材料②-④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原件退回。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形式:专业技能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应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场,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的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dd.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0-82111980。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d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