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2013年遵义市正安县招聘233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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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㈢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㈣未按规定及时提交学籍档案及招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
㈤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㈥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其他不能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正安县公众信息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
㈠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按报考单位及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等额聘用。
㈡报考乡镇财政所、中小学、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㈢招考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
㈣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㈤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本方案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由市招考小组裁决。
咨询电话:0852-6402538、603351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6423996(县纪委)、0852-6019196(县委组织部)
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