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事业单位: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35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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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考核政审中发现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确定为立案审查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待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 选岗
报考职位涉及选岗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入围聘用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分数并列的,当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大方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