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4人】
4、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审批
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或调动手续。
五、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负责监督,并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在6年内不得办理调出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06〕26号)文件规定执行。
3、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可根据聘用合同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丽江市卫计委:0888-5456735
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0888-5162223
原标题:丽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丽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