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毕节金海湖新区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5人】
在考察政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1月23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3.截止2017年1月23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7年1月2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9.截止2017年1月23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毕节金海湖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金海湖新区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毕节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478321(毕节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5478563(毕节金海湖新区纪工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由毕节金海湖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金海湖新区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金海湖新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并解释。
原标题:毕节金海湖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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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