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江苏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33人】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考区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者在前),在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如皋市卫计委、民政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人社局、如皋市卫计委、如皋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卫计委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7届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并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他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已实行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岗位简介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报考护士(师)岗位的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如皋市人社局), 0513-87512783(如皋市卫计委),0513-87658463(如皋市民政局)。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共同组织,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0513-87529571 (如皋市卫计委纪工委);
0513-87658463 (如皋市民政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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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2017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如皋市民政局
2017年3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