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巴彦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人】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及履岗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后相加,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落编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被招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岗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原标题:巴彦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巴彦县委组织部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3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