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委办公室事业单位选聘公告【招4人】
(三)体检
体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参加体检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根据被推荐人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面试的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人员如有问题,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入围人选综合得分情况及考察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组织任命
对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选在市委办公室事业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六、纪律要求
1.整个选聘工作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聘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等。
3.报名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聘任资格。
本方案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937443(办)、13838894366(手机)
63910666(办)、15937919919(手机)
原标题: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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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