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招聘公告【招1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 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 放弃聘用资格的;4.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 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宁小姐 0756-3310171
原标题: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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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珠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
3.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分局
2017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