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政府招聘2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qxrs.gdqx.gov.cn/)及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xtp.qingxin.gov.cn/)上公布。
3.地点: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合格线5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退伍军人报考者可放宽至笔试合格线45分、面试成绩合格线5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在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新聘用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由清新区太平镇政府人事部门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清新府办〔2015〕37号)审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