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招94名】
四、其他事项
(一)如因适岗考核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可经用人单位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请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职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博士研究生岗位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并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请核准)。
(二)本次招聘对进入笔试和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均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当天结束后,向补贴审核处的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食宿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并结合交通、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若考生未能在笔试和面试当天提供票据或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若考生提供的票据起始地点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始发地不一致的,将以两者较低的始发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由个人签字确认,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标准:广东省内深圳市外500元/人;广东省外1000元/人。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考生咨询电话:0755-28333214,0755-28333205,0755-28333212,0755-2833309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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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大鹏新区2017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助理员(党建组织员)岗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特聘岗人员岗位表
4.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大鹏新区管委会关于引进培育中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鹏程计划”的意见
5.深圳市大鹏新区2017年招调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6.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