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4人】
4.生源或户口认定。①报考人员具有楚雄州户口;②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在楚雄州且本人持有迁入楚雄州的户口迁移证;③高校毕业生户口未迁回楚雄州,以身份证号码认定,即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的可以报考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户口的岗位。
5.毕业年份认定。如岗位无特别规定,2015年4月16日以后毕业未就业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不是以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毕业年限可按学历毕业年限认定。
四、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楚雄州人才网(http://www.cxzrcw.com),点击“楚雄州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按系统提示注册、报名,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查看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者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提示性审核的方式进行,不进行人工审核,本人需真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如属于符合公告明确视同情形或属于具备公告明确可以放宽条件的,在填写真实信息的同时按系统提示表明符合视同、放宽条件。是否具有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信息表》要求选择,凡选择“是”即视为具备《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所有职业(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是否属于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凡选择“是”即视为属于公告要求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加分条件凡选择相应加分即视为具备相应加分条件。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背景的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请考生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确保图象清晰,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清晰、变形将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三)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需按系统提示的缴费方
式缴纳100元报名费(按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取报名费50元,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不再另行收取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24:00。
(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9:00至6月1日24:00。由于笔试考试地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报考比例。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的方能开考,达不到的将按相应比例调整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岗位,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调减招聘数或有人报名但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将在4月28日9:00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为4月28日14:30到17:00,未改报的人员将在7月30日前将所缴费用(无息)退回缴费银行卡。因本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考试
(一)笔试。所有岗位均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笔试分别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岗位信息表》明确的考试类型A、B、C、D、E1、E2、E3、E4、E5、E6分别对应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药剂岗位、医疗卫生类护理岗位、医疗卫生类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明确。
(二)专业素质考试。凡岗位注明另行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数额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数额确定,低于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后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专业素质考试公告将于4月17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专业素质考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成绩计算。
不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及加分之和。
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100分制)×50%。
(四)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将分别于7月18日前、7月27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
(五)最低控制成绩。最低控制成绩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不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按专业素质考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责任和时间
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县乡事业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于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材料。其中,2015年4月16日以后毕业未就业无登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或同意辞职、离职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不能查询到相应学历信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中专须提供州市级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党校教育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党校认证材料。
七、考察、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察、体检。
(一)考察
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是否具备招聘要求的基本条件等。
(二)体检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州属用人单位根据工作进展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