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调整人员资格条件公告(非中小学教师岗位,第1号)
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梧州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以下单位调整部分资格条件:
1、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四)岗位专业要求调整为会计学、审计、财务会计;
2、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要求调整为通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科学、化工与制药、环境科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动物科学;
3、梧州市长洲区城建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要求调整为城镇建设、轻化工程、土地规划与利用、化学类;
4、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要求调整为农学、农业推广、蔬菜、植物科学与技术、土壤与农业化学、分析化学;
5、梧州市万秀区普查中心工作年限要求调整为2年及以上
6、梧州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一)与专业技术人员(二)岗位招聘对象范围要求调整广西辖区户籍;
7、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西医临床岗位人员、医学技术岗位人员、药剂岗位人员其他条件要求调整为具有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8、梧州市长洲区普查中心、长洲区长洲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招聘对象范围要求调整广西辖区户籍;
9、梧州市长洲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学位要求调整为学士及以上;
10、调整取消梧州市建筑设计院专业技术人员(三)岗位。
特此公告
原标题:于调整梧州市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 (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资格条件的公告(第1号)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