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龙游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79人】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涉及时限的,不满一年指考察公示日前一年内,以此类推。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聘用的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本人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聘用。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分配到各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毕业证书等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大专学历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医技类资格的、本科学历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或医技类资格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凡取得符合聘用资格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岗工作或到岗后不服从单位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其他事项
1、年龄要求:护理、助产岗位要求30周岁(是指1987年4月27日后出生)以下;其他岗位要求35周岁(是指1982年4月27日后出生)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10周岁。
2、卫技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最少5年。
咨询电话:0570-7022822,7012652
原标题:龙游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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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