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延边社会福利院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招2人】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社会福利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护理员岗位1个,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护理员岗位条件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朝鲜族,35周岁以下,必须为延边州户籍。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日,上午8:30-8-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延边社会福利院办公室(延吉市爱丹路4039号、行政楼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证明)及复印件1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登记表可在延边州民政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ybzmzj.gov.cn/),用A4纸打印。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