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孟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6人】
(6)已就业的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8),正式在编人员需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9);
4.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需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享受最低生活金家庭人员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报名时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孟津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在孟津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应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孟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孟津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孟津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报名时间截止未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次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国孟津网站予以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孟津县人社局牵头,会同编办、纪委监察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A类岗位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100分。
B类岗位面试办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在现行高中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5)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