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绵阳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5 月23日—2017年5月27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通,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2016年修订)》;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公告)。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7年5月10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非年度考核。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证明材料(证明样本见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将于2017年 5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另行公告。
4、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7年6月1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
(2)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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