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外合同工招聘公告【招1人】
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1名。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录,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海盐县户籍, 1982年4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交流,服务意识好。
2.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检定;
人数:1名;
要求:(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仪器及测量技术、力学、电子专业、生物专业及相关计量检定专业。
(3)具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二楼西侧办公室(三)(海盐县武原街道新兴路2号)。咨询电话:86161286。
考生可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1份),并请携带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证件照2张。
招聘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1:3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及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社保和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办公室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原标题: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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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