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许昌市扶贫信息管理中心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同时提交本人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许昌市扶贫信息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许昌人事人才网站、许昌市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原件于2017年6月1日-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许昌市人才市场(许昌市毓秀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领取《笔试准考证》。
4、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2008房间(前进路46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明(原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在报名现场核实确认。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许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将身份证、审核通过后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至加分审核小组,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