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金华市金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6人】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年限、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材料、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3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大学生村官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绩考核×30%+面试成绩×30%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量化积分考核评价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4。
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批复录用之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双方需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后,须在金东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电话:0579-82181086、0579-82177820。
七、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网址:www.jdhrss.gov.cn)、金华人才网(网址:www.jhrcsc.cn)查询相关的考试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0579-82181336),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181336,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79- 82176565,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
原标题:2017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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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金东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