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吉县公益性岗位招聘70人公告 第(公告【招1人】
根据《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吉县公安局等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见附件1)。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户籍在我县辖区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户籍在我县辖区的服役期满的城镇退役士兵(高中及以上学历)。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2、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习惯。
2、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审批手续);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5)服役期满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主要审核退伍证、民政局出具的退伍未安置证明)。
3、报考人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集中现场确认报名的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表格);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五张(背面标注姓名);
7、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8、《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从吉县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zgjx.gov.cn。
9、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教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
10、城镇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民政局出具的退伍未安置证明(报考公安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
1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涉毒的。
三、报名时间
2017年5月4日至5月5日
四、报名地点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114办公室(新城办公东楼一层)。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聘计划及工作实际,采取笔试(报考公安局公益性岗位人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1、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7年5月11—12日8:00 — 18:00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