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18人简章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院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周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949807 传真:0531-82968473
电子邮箱:Szyyrs@sina.com
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sacm.com.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7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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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