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胸科医院招聘46人简章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分专业测试和答辩两部分。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小组由我院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成立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人事、纪检、有关专家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理事长任组长,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531-86568042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胸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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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胸科医院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省胸科医院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