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大埔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0人】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县人社局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咨询、举报电话:0753-5555239。
本方案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大埔县2017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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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大埔县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x
3.2017年大埔县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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