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滁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8人】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政府网、滁州先锋网和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 302785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3047981
原标题:2017年度滁州市市直3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滁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引才招聘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24年临沂兰陵县面向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2024赤峰喀喇沁旗事业单位“绿色通道”第二批引进人才24人公告
- 2024年莆田市城厢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未就业随军家属成绩公布
- 2024下半年四川遂宁市射洪市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118人公告
- 2024广东云浮市新兴县预制菜产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类)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 2024下半年四川遂宁市蓬溪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48人公告
- 2024年郑州市上街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 2024北京门头沟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第二批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岗)面试成绩公示
- 2024下半年贵州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招聘95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