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溧阳市卫计系统招聘医卫类人员46人简章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溧阳市人社局、卫计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计局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0519-87201905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八、本简章由溧阳市人社局、溧阳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溧阳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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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溧阳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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