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2014年四川宜宾屏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90人】
(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3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考核
考核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的第1类人员,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体检、考核结束后,即行公示。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行公示。
十、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其中直接考核(第1类人员)招聘人员报宜宾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聘用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其他人员(第2、3类人员)由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须在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笔试(第2、3类人员)、体检、考核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0026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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