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天水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六、培训和上岗
(一)岗前培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对公示期满符合选拔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下发文件后,市人社部门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6〕425号),尽快组织安排“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
(二)安置上岗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结合岗位空缺及毕业生所学专业,将新选拔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扶贫、就业和社会平台、供销合作等岗位服务。所有新选拔人员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安置上岗。“三支一扶”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七、待遇和人员管理
(一)在岗待遇
市、县(区)人社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关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等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95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6〕167号)要求,及时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并按规定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省财政负担,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人员管理
市、县(区)人社部门和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妥善做好服务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户口、党团关系转接、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县(区)人社部门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服务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照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各县(区)人社部门和服务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并负责做好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和更新工作。
(三)服务证发放
各县(区)要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三支一扶”证书是服务期满人员享受各项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具体发放管理工作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0938—8215762
监督电话:0938—8520553
各县(区)咨询电话:
秦州区:0938—8216531
0938—8282123
麦积区:0938—2650181
秦安县:0938—4902388
甘谷县:0938—5622756
武山县:0938—3425572
清水县:0938—4957324
张川县:0938—7886145
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下载网站: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
原标题:天水市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天水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