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新乡市凤泉区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招24人】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组通[2015]23号)和《新乡市民政局 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聘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通知》(新市民[2017]110号)要求,拟对我区缺额的24名专职社区工作者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4人,主要从事专职社区工作。
二、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凤泉区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七)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聘工作实施前,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 )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24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新乡市凤泉区民政局,联系人:张新国,联系电话:3918506。
3、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提交填写好的《凤泉区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打印)一份。不接受电话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