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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威远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5人】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负责组织,面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考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的另加3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的)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9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威远县(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加分,加分结果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到威远县(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收取面试考务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递补通知见内江人事考试网)后, 在规定时间内到威远县接受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上已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聘职位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内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加试的《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选岗

对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先后顺序)先后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为确保队伍稳定,拟聘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县城区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乡镇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或中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我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察室电话:0832-8222268;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威远县:0832-8243618;

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2--8228812。

十二、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103498、8241629)。

特此公告。

原标题:关于威远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内江市威远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 共 威 远 县 委 组 织 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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