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拟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公告
为做好2017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现就报考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报考市直、区县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双城区公安分局50-59岗、县公安局)考生的确认时间: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确认地点:中国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
报考哈尔滨市公安局(01-49岗位)的考生确认时间: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职位代码:01-03、08、09、12-15、21-23、27-29、33-40的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下午1:30—4:30:职位代码:04-07、10、11、16-20、24-26、30-32、41-49的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确认地点:中国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
1、《黑龙江省2017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黑龙江省2017年度公检法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黑龙江省2017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专业科目成绩不划定分数线,若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该科目成绩为零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三、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及报考职位其它要求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学历认证的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2、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以项目生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提供报到证复印件。
3、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4、有户籍要求的职位,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以高中、中专学历层次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件外,还需提供教育局出具学历证明和高中、中专学籍档案复印件。
6、对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应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项目生”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省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原件。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大学生退役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原件。
9、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附件3(正反面打在一张纸上),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四、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提醒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市直、区、县咨询电话:0451-84871593
哈尔滨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451-87661496
原标题:关于2017年度报考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拟进入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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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