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山海关区人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3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区人民医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山海关区人民医院,系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的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单位。始建于1951年,是山海关区内建院最早、规模,集医疗、急救、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现实有人数398人。承担着本地区及辽西部分地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市、区等大型会议、活动等医疗工作。医院占地3.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集门诊楼五层、住院部楼八层、医技楼四层、体检中心两层,为一体的标准化、现代化的综合建筑,开设床位500张,年门诊量20万人。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和方法
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选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6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1日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6月8日— 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山海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行政中心B座701室),0335-513636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