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立医院招聘38人简章
2、报名材料
(1)山东省立医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3)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4)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面件;(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邮箱或现场报送。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经批准,高级岗位或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外语测试、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时间为6月15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参加应聘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山东省立医院官方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经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仍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
联系方式:0531-6877640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立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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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
2017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