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上杭县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公告【招20人】
(3)以上审核情况经院、系或有关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在考核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后于6月22日之前传真(原件可推迟送达)或送达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股,传真号码:0597-3316619。
(4)逾期未提供经所在的院、系审核并加盖公章的《上杭县招募2017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表》的,按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2.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满分3分)的人员,系享受城镇低保家庭,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原件)和低(原件及复印件),系农村在册贫困户家庭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该项不得分。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该项加分。
三、招募办法
(一)确定拟招募体检对象
根据各岗位报名人员所在审核量化评分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加分的结果,按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拟招募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拟招募体检对象评分相同的,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拟招募体检对象:
1.上杭县生源高校毕业生;2.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仅限庐丰畲族乡岗位);3.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4.研究生学历毕业生;5.“985工程”高校毕业生;6.“211工程”高校毕业生;7.本一高校毕业生(以入校时招生批次为准);8.获得毕业生或三好学生;9.中共正式党员;10.中共预备党员;11.共青团员。
如相关岗位仍无法确定拟招募体检对象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相关岗位可确定为拟招募体检对象的相同情况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招募体检对象。
如相关岗位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该空缺岗位的专业要求调整为不限,拟招募体检对象从所有审核合格未确定为拟招募体检对象并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确定。
(二)体检
1.拟招募体检对象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体检。
2.体检内容按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3.体检不合格者及体检对象个人原因无法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规定上报拟派遣人员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的,不予招募。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相关岗位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三)人选上报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确定的招募人选报送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
四、相关事项
1.招募的市级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待遇和期满待遇按《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部门关于实施2017-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龙人社〔2017〕216号)执行。
2.本次招募的其他相关事项,按照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龙人社〔2017〕28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本次招募的相关公告,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4.本次招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了解,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募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原标题:关于做好上杭县2017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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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上杭县招募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