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南沙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批共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且未就业的2015、2016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2017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中各具体岗位要求。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0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近3年内,在广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6月21日下午17:00时止。
2.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
1.时间:2017年6月22日下午17:00时起至2017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止。
2.考生在有效期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具备对应专业的博士学位或与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考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报名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报名环节由系统自动初审,不作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
具有对应专业的博士学位或与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