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江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61人】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结合江陵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江陵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见附件一) 。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6月20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hbjz12333.com)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见岗位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区域、岗位代码必须填报,自己必须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备用,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6月27日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请于2017年6月28日9:00~17:00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改报(请登录报名系统重新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改报机会,请考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未改报或改报后经过审查仍然不合格,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
五、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一)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7月4日9:00~7月7日17:00
考生可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或现场缴费等方式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方式请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报名系统查询缴费说明。现场缴费点设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服务大厅(二号楼一楼)。
考生笔试缴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在笔试完成后到市人事考试院(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二)准考证下载
报名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12日9:00~7月15日9:00期间,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477。
六、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试卷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卫生类。
教育类、卫生类笔试考试内容为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综合类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下旬在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二),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笔试前办理完成。“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鼓励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的在岗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本年度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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