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汝城县财政局下属单位选调(选聘)公告【招8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调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谈)。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录用。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文秘、财务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财政投资评审工程师综合成绩=上机实际操作成绩×80%+面试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时间和其它要求另定。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后,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次数为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随时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选调环节相关信息,考试机构和录用单位均不电话通知。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程序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及选调(选聘)单位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35-7775113。
举报、监督电话:0735-2135606、0735-7775055。
原标题:2017年汝城县财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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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财政局下属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和报名表
汝城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