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文昌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7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按照招录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二)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查询打印〕;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是否为2017 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户口本(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以海南省户籍报考的提供户口本,以海南省生源报考的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五)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六)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七)报考定向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八)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九)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0日,请各位考生须在6月12日至6月16日到复审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复审(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复审地点:文昌市文府路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楼406房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就业调配室。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二)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期间,入围面试人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联系电话:0898-63330057 0898-63330508(传真)
联系人:陈育国、符策崴
原标题:关于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7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