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河池市公务员(选调生)考试面试公告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1.2017年6月17日上午8:30(星期六):报考选调生、定向村(社区)“两委”、河池市市直(含基层法院、检察院)、金城江区、宜州市、环江县、巴马县职位的面试考生;
2.2017年6月18日上午8:30(星期日):报考罗城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职位的面试考生。
面试地点: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大道河池市体育馆旁),乘1路、18路公交车可到正门,乘2路公交车到“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站下车,往体育馆方向走500米可到正门。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一(职位代码为:270002001001)等3个职位的3人招录计划。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或无人报考及入围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决定取消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一(职位代码为:270002002002)等9个公务员职位的11人招录计划(详见附件3)。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其他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全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一)原则上,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河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无故放弃面试资格和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联系电话: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人:许玲,联系电话:0778—2307316);
河池市公务员局录用考核奖惩培训科(联系人:马腾,联系电话:0778--2558787)
原标题:河池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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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河池市公务员局
2017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