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招135人】
(5)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和试讲的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将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与政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人员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与政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弃权的,则由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某岗位没有合格人选,则由该学科其他岗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方法如下:
1、若某岗位是小学岗位,先由报考该学科其他小学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的,则由报考该学科高中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若某岗位是高中岗位,由报考该学科其他高中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与政审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1、自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聘用或调动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以所在中心小学为单位,实行统招统分。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与博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必须为博罗县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且三年内不得进行县内调动。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应届毕业生的待遇按照见习期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2、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具体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