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1人】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名单。如果入围面试名单人员少于3人,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进行。
2、资格复审: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相关网站上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提问考核的形式;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三)综合成绩:按照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按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支付。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可按综合合格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中任一条件的,均不可报名。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直接拨打附件中聘用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0-83492262;投诉电话:020-89213279)。
本公告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