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招聘5人简章(三)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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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