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汕尾市招聘中小长公告【招34人】(第三批)
(二)考试与考察
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考察成绩按20%计入总分。
1.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笔试地点:汕尾市林伟华中学。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现场答辩、专家组评议等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邀请市外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汕尾市技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由县(市、区)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组人员2人以上。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汕尾市中小长考核工作方案》(汕教函﹝2016﹞226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成绩按20%计入总分,其中教职工评分占10%,考核组领导占10%。
(三)体检和公示
1.体检。经笔试、面试和考察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第二名递补。
2.公示。经体检合格拟聘用的对象名单将在汕尾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校长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高中校长拟任人选须报汕尾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聘任手续)。
2.聘用校长纳入各县(市、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
汕尾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