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揭阳市榕城区招聘教师公告【招91人】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按放弃处埋。
因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因被取消用资格或不服从聘用原则放弃的,所缺名额,不予递补。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榕城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其中:报考揭阳市榕城区仙桥中学语文、英语、化学、心理学、政治等学科岗位的考生和生物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被招聘手续办理后,借调到揭阳邱金元纪念中学任教;报考揭阳市榕城区仙桥中学历史学科岗位和生物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第二名的考生,被招聘手续办理后,借调到揭阳东山中学任教。被招聘到揭阳华侨中学的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根据揭阳华侨中学办学协议书签订的条款,被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负贵,被聘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退休金及相关福利待遇由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负责。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子以解聘。
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个人不能要求工作调动。
七、 其他
(一)加强监督,公布接受咨询、 投诉电话:0663-8662505(考试业务咨询),0663-8625482(榕城区教育局监察室电话),0663-8652491(榕城区人社局投诉电话)。
(二) 本次招教师工作有关政策由榕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榕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信息在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yrongcheng.gov.cn)、榕城教育在线(http://www.jyrcjy.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榕城区教育局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