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通知
嘉峪关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已结束。资格复审中部分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无法联系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该职位达不到1:3的面试比例。根据公务员招录程序规定,对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4014室进行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937-6788971
二、审查资料
递补考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的,凭所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在录用环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原件信息与出具证明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已就业的考生,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有经办人员签名)。其中,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的介绍信,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内容包含本人身份证号、单位性质、本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
(五)毕业后派遣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宜
(一)未按上述时间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下午18:00时。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嘉峪关市考录办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四)在校毕业生无法前来进行资格审查的,可通过书面委托他人(委托书需要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代为办理资格复审事宜,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原标题:关于公布嘉峪关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通知
点击下载>>>
嘉峪关市公务员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